各单位、各部门:
为配合学校机构和干部调整工作,做好各类资产的有序交接,确保各部门调整前后资产账目、实物对应准确无误,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新葡的京集团8814办公设施配置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资产交接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部门负责人变动,前任与后任需要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按部门资产账清点后,双方签字确认,并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备案(复印件)。
2.本次机构和干部调整所涉及的中层干部原岗位所用的办公用电脑、打印设备可“物随人走”,原则上不再重新配置。其他家具、设备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合理调配使用,应尽量减少拆装、易损家具的转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交接方式
新成立各部门(单位)须确定一名资产管理员(以调整后新设机构名称为准)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进行备案,以便分配资产管理系统登陆账号和按照资产转移情况办理资产信息的变更手续。保留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转移资产的盘点、转移记录、登记工作,切实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确保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的完整、准确。撤销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协助办理资产转移及资产信息变更事宜,待所有资产转移变更完毕,方能停止履行资产管理员职责,不再承担相应责任。
1.部门内部变更
涉及人员调动,固定资产留在原部门的,需变更资产使用人。由固定资产所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系统中通过“变动申请”办理变更使用人手续,
2.部门之间资产调整
资产需要调整至新部门的,由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系统中通过“变动申请”办理部门调拨手续,并打印《资产调拨单》,调出部门的负责人、经办人及调入部门的负责人、经办人均须在调拨表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审核、确认变更登记信息。变动单一式三份,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各持一份,一份送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三、交接要求
1.本次新葡的京集团中层干部及机构调整工作涉及部门和人员多,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请各部门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固定资产交接工作,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防止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的情况。
2.调入、调出部门要安排好固定资产交接工作,做好监督,离任人员要积极配合。在固定资产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3.机构调整、人员流动形成的闲置资产,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及时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备注,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统一调配。
资产交接、转移、变更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与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薛毅飞,电话:18638774993。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资产运营中心)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