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
(一)申报时间
门诊慢性病每年集中鉴定两次,申报日期分别为4月和10月。
(二)申报材料
1、《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参保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具有申报病种诊疗资格的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慢性病申报和诊疗定点医院(以下简称就诊医院)。申报时,在该医院医保科(办)领取《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申请表》,由诊治医师根据其一年内相关病历和检查资料如实填写病情摘要。每张申请表只能填报一处病种。
2、相关病历、检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章)。
3、参保人员需将申报材料放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申请病种、联系人手机号码。申报多个病种的,每个病种分别准备一套申报材料。
(三)、申报受理
就诊医院医保科(办)负责受理参保人员提供的门诊慢性病申报材料。
二、相关事项
(一)关于异地安置人员的申报。已经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向省社会保障局申报,不再参加初审和体检,直接进入终审,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同上。
(一)关于直接进入终审病种的鉴定。申报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盆血、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思病)和甲状腺功能亢进等4个病种的参保人员,不再进行初审、体检,直接进入终审鉴定。由就诊医院于体检结束后将其申报材料报送省社会保障局。申报程序、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同上。
(二)关于日常鉴定。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不全(包括透析和非透析)、冠心病(冠状动脉搭桥或支架置入)、恶性肿瘤、结核病为日常鉴定病种。参保人员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后可随时报送到省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障局按批次组织医保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等6种精神类疾病可随时申报,申报人员携带《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办公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办)出具的在管证明报送到省社会保障局,申报资料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详情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及鉴定流程的通知
河南省社会保障局
http://www.hnylbx.com/hnsi/news/tongzhi/webinfo/15634319627951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