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21〕66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是学校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在信息公开方面所开展的工作,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对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发布意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着重要的意义。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工作。
二、编制工作内容
本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各单位要对照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见附件),按照任务分解,全面梳理检查本年度相关事项公开情况,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信息。
(二)撰写本单位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报告应包含如下内容:
1.概述(主要反映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包括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动清单落实情况、开展宣教培训和考核评议情况等);
2.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其中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情况要逐项说明并附栏目链接,高校招生、财务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要详细说明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3.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主要反映学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分类及答复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4.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主要反映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评价情况);
5.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6.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8.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报告中务必逐项列明清单51条事项的网址链接,若无相关事项,需作出说明)。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照学校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2.协同有序推进。本年度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相互配合,协同有序推进该项工作。
3.确保信息真实。各单位要仔细核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公开情况,确保情况说明表及年度报告中的数据资料真实准确。
4.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各单位于2021年10月27日(周三)下班前报送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纸质材料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电子版发至校办张继伟OA邮箱。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371--62508001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